一、管理工作
指按照省教育厅对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的情况。
(一) 组织机构
指学校成立的现代教育技术领导小组、电教处(室)等机构及人员落实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查看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的相关文件或行政会议记录,如学校成立了现代教育技术领导小组,且有校级领导专人负责,选“是”,得1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2、机构健全:查看学校机构设置的相关文件或会议记录,如学校成立了电教处(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电教机构,选“是”,得1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3、人员落实:查看学校人员分工名单的相关文件或会议记录,有专职电教人员和学科骨干教师承担现代教育技术工作,选“是”,得1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4、工作效率:查看学校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一学年的年初工作计划, 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一学年的年末工作总结,具体得分由评估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工作规程
指按照学校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提出学校总体工作目标、任务、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步骤。
1、总体目标:查看学校制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规划,有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总体奋斗目标的,选“是”,得1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2、中长期规划:查看学校制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规划,有3—5年的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的,选“是”,得1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3、年度计划:查看学校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的学年度计划,有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计划的,选“是”,得1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4、工作总结:查看学校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的学年度总结,有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学年度总结的,选“是”,得1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5、完善程度:查看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目标、规划、计划、总结的完善程度,具体得分由评估专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环境建设
指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
(一)教学环境
指相应的教学设备、设施等硬件系统的建设及相关的软件资源配备。
1、硬件装备:查看学校的电教硬件装备,依据《设备配备评价办法》中的各项内容,逐一盘点,填写《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数据采集表》,此项指标满分为3分。
2、硬件管理:查看学校提供的《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硬件设备分类账目表》、使用登记表和管理制度。如学校电教硬件设备固定资产账目与实物相符,电教设备的完好率达90%以上,电教硬件使用实行登记,有电教硬件管理制度的,四项均符合要求的,选“优”,得1分;三项符合要求的,选“良”,得0.8分;二项符合要求的,选“中”,得0.5分;只有一项符合要求或四项均不符合要求的,选“差”,不得分。
3、软件配备:查看学校的电教软件配备,依据《软件建设评价办法》中的各项内容,逐一盘点,填写《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软件建设数据采集表》,已征订06年秋季软件并上报到省馆的,在清点软件时计算在内,此项指标满分为3分。
4、软件管理:查看学校提供的《江西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软件分类账目表》和借用登记表等材料,如学校电教软件有专人负责,建立了专用软件资料室,软件入库办理验收、登记造册、有借用、归还登记手续,学校资源能共享的,四项均符合要求的,选“优”,得1分;三项符合要求的,选“良”,得0.8分;二项符合要求的,选“中”,得0.5分;只有一项符合要求或四项均不符合要求的,选“差”,不得分。
(二)校园环境
指学校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1、人文环境:查看学校在校园建设和布局中注重校园文化塑造的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选“优”,得1分;选“良”,得0.8分;选“中”,得0.5分;选“差”,不得分。
2、卫生整洁:查看学校校园环境的卫生整洁程度,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选“优”,得1分;选“良”,得0.8分;选“中”,得0.5分;选“差”,不得分。
三、研究与应用
指学校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的教学活动和科研工作。
(一)课题研究
学校自确立为省级示范校以来承担的电教系统或其它省级以上最高级别的在省电教馆备案的现代教育技术立项课题。如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课题未备案的,应在评估前按照《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实验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十六条的要求上报备案,学校若承担了多个课题,可由学校自行确定一个受评课题。
1、方案实施:查看学校提供的课题实验方案和阶段性小结,检查学校是否按照实验方案的进度完成,如全部完成,选“是”,得4分;如只完成部分或没有完成,选“否”,不得分。
2、实验原始数据:查看学校提供的课题在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实验数据,各实验阶段的实验计划、小结、总结,分阶段、分项目的调查问卷和调查报告,如四项都具备的,选“优”,得4分;具备三项的,选“良”,得3分;具备二项的,选“中”,得2分;只具备一项或没有具备的,选“差”,不得分。
3、实验成果:查看学校提供的课题结题证书,中央电化教育馆等相关业务部门的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结题鉴定为“优秀”的,得4分;结题鉴定为“其它”,得2分;没有结题或结题未通过的,不得分;江西省电化教育馆等相关业务部门的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结题鉴定为“优秀”,得3分;结题鉴定为“其它”的,得1分;没有结题或结题未通过的,不得分。
(二)教学应用
指学科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的情况。
1、学科覆盖率:查看学校提供的教师学年教案,填写应用学科;查看学校学年总课程安排表,填写学校的开设学科,此项指标满分为4分。
2、教师开课率:从学校提供的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师教案中随机抽取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各一名教师教案,按应用课时=(三名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授课的学年总课时数)/3×(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学的教师总人数),填写应用课时数;按学年总课时=(35×学校班级数×32),填写学年总课时,此项指标满分为4分。
3、教师使用率:查看学校提供的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师名单和教师学年教案。从学校提供的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师教案中,随机抽取二十位教师的教案,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五门学科各三位教师和其它学科五位教师的教案,按应用教师数=(二十名教师中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授课的实际人数)/20×(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学的教师总人数),填写应用教师数;按学校提供的学科专任教师名单,填写专任教师总数,此项指标满分为4分。
4、应用效果:对教师分层次、分年龄进行考核。从学校提供的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师名单中,随机抽取45岁以下教师三名,由每名教师进行10至15分钟的现场说课,同时学校需提供说课教师的身份证明,评估专家依据《江西省中小学应用课件说课评价标准》(见赣教电字[2005]1号表3-3),进行量化打分(按百分制计算),取三名教师的平均得分,填写评审分数,此项指标满分为3分。
5、教学成果:查看学校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师在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间的获奖证书,也可是非电教系统的获奖证书,只计最高奖项。有国家级奖项的,选“优”,得3分;有省级奖项的,选“良”,得2分;有市级奖项的,选 “中”,得1分;没有奖项的,选“差”,不得分。
四、培训工作
指学校组织参加省级(国家级)电教系统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学校自确立省级示范校以来自身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情况。
(一)培训方式
包括省级(国家级)培训和校本培训两种方式。
1、省级(国家级)培训:查看学校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参加省级电教系统培训的证书,填写参加次数(学校多人参加同一次培训只能计一次),此项指标满分为3分。
2、校本培训:查看学校自确立省级示范校以来的有关现代教育技术校本培训的计划、内容、考勤登记表和考核成绩表,四项均有的,选“优”,得3分;有三项的,选“良”,得2分;有二项的,选“中”,得1分;只有一项或四项都没有的,选“差”,不得分。
(二)培训内容
指学校自确立省级示范校以来自行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
1、计算机基本技能:查看学校校本培训内容是否包含计算机基本技能,有则选“是”,得2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2、课件制作:查看学校校本培训内容是否包含有课件制作的内容,有则选“是”,得2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3、理论知识:查看学校校本培训内容是否包含有现代教育技术理论知识,有则选“是”,得2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4、培训覆盖率:查看学校提供的自确立省级示范校以来现代教育技术校本培训的教师名单、考勤登记表、考核成绩表,填写现代教育技术校本培训的教师数;查看学校提供的学科专任教师名单,填写专任教师总数,此项指标满分为2分。
(三)培训效果
指教师通过现代教育技术校本培训所达到的业务水平。
从学校提供的现代教育技术校本培训的教师名单中,随机抽取45岁以下教师三名(电教人员与信息技术课教师除外),学校需提供考核教师的身份证明,评估专家按照校本培训内容的要求进行考核,此项指标满分为6分。
校本培训考核内容:从网站中下载资料—将下载资料插入Word中—对下载资料进行编辑—制作一张Powerpoint—使用Outlook(或其它网站的邮箱)发送编辑材料。考核时间限时10分钟。
五、校本特色
指学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教学特色。
(一)特色规划
指学校为创建校本特色而提出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步骤。
1、情感教育:查看学校的校本特色规划,如包含有关于学生道德、审美、爱国主义等方面的情感教育内容,则选“是”,得2分;没有则选“否”,不得分。
2、能力培养:查看学校的校本特色规划,如包含有培养学生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则选“是”,得2分;没有则选“否”,不得分。
(二)实施办法
指学校为创建校本特色而实施的手段或采取的措施。
1、校本教材:查看学校为创建校本特色而自编的教材,有则选“是”,得3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2、课程安排:查看学校学年总课程表,学校是否用自编的校本教材排进课程表进行授课,有则选“是”,得3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3、活动安排:查看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校本特色活动安排表,学校是否为创建校本特色制订了学年度实践活动计划,有则选“是”,得3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三)特色效果
指学校在创建校本特色的过程中取得的成绩。
查看学校在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间的总课程安排表和学生在校本特色活动中取得的获奖证书,学校利用自编校本教材排进课程表进行授课且开设课程的覆盖面达一个年级以上的前提下,学生在校本特色活动中所取得的获奖证书,只计最高奖项,有国家级奖项的,选“优”,得2分;有省级奖项的,选 “良”,得1分;有市级奖项的,选“中”,得0.5分;没有奖项的,选“差”不得分。
六、示范活动
(一)参与活动
指学校参与的各类电教活动和学校应用成果的推广活动。
1、省级活动:指学校在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参加省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电教活动,此项指标满分为3分。
2、市级活动:指学校在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电教活动,此项满分为2分。
3、县区活动:指学校在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参加县(区)级教育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电教活动,市属学校直接在县区活动中得分,此项满分为1分。
4、活动效果:查看学校在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间参加省、市两级电教活动的教师或学生获奖证书,学校在同一项活动中多人次获奖的,只能填一次,此项指标满分为2分。
(二)展示活动
指学校为推广应用成果、发挥示范作用所开展的帮扶活动。
1、工作计划:查看学校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的计划,有帮扶活动计划的,选“是”,得2分;没有选“否”,不得分。
2、活动次数:查看学校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间开展帮扶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照片等相关材料。填写2005年9月至2006年7月活动次数,此项指标满分为2分。
3、帮扶学校数:查看学校提供自确立省级示范校以来的校际帮扶协议,填写帮扶学校数,此项指标满分为1分。
4、帮扶效果:查看学校自确立省级示范校以来帮扶活动计划和当年活动记录、照片等相关材料,如在帮扶活动中有捐赠财物,师资培训,送教、送课下乡,安排帮扶学校参与本校教研活动,四项均有的,选“优”,得2分;有三项的,选“良”,得1分;有二项的,选“中”,得0.5分;只有一项或四项都没有的,选“差”,不得分。